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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师范大学2018年部分艺术类调整招生录取政策

随着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工作的不断完善,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2018年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、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以及美术与设计类专业、摄影专业在各省(区、市)均使用省级统(联)考成绩录取,不再组织校考。

随着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工作的不断完善,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2018年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、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以及美术与设计类专业、摄影专业在各省(区、市)均使用省级统(联)考成绩录取,不再组织校考。

摄影专业拟在天津市、山东省采用编导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录取,最终招生政策以我校发布的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为准。

特此公告。

天津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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